【教學】通識課程怎麼修(109學年度)

通識課程分為核心(至少6學分)、跨院基本素養(至少2學分)、校基本素養(至少6學分)三類

完成三類課程的最低要求後,其餘4學分可自行選擇修習核心、跨院或者校基本通識課程,合計至少需修習18學分


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規劃開授,分為人文、社會、自然三向度。各學院的學生依最低學分數規定(下表)修習。


各學院為所屬學生指定的跨院課程,每個學院有其專屬的跨院課程清單。👉 各學院–跨院基本素養課程總表


由共同教育委員會規劃,包含共同教育委員會、通識教育中心開授的通識課程及其他教學單位採計為通識的課程。

學生修所屬學院的課程、及經認可為通識課程者,如為學生畢業所屬學系之規定必選修課程,不得採計為通識學分,只有 服務學習課程學院為所屬學生開設之通識課程 不在此限。

👉 各學系不同意所屬學生採計通識學分

👉 可採計校基本素養學分


想要查有什麼通識課?  👉  國立交通大學課程時間表


怎麼確認是不是自己能修的通識課? 請參考範例  👇


同學如果想確認,系所課程認列為通識自己選修後是不是可以採計為通識學分?或是可採計哪一類通識學分?

在選課期間,以個人帳號登入選課系統,從【學士班共同課程】-【學士班校共同課程】-【通識】查詢,能加選的才是同學可採計為通識的課程

例如:同學查詢校基本課程時可以看到A課,但查詢跨院課程無法看到A課,代表A課並不是你所屬學院指定的跨院課程。